证券代码:300669 证券简称:沪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4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募投项目“年产70万套(只)电梯关键部件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现均已建设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65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105 万股,每股
发行价格人民币 1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3,155.00 万元,扣除各项发
行费用人民币 3,064.92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090.08 万元。上
述募集资金已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 年 6 月 23 日出具中汇
会验[2017]4020 号《验资报告》确认。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向 总投资金额 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1 年产 70 万套(只)电梯关键部件建设项目 14,655.18 13,270.10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928.00 4,813.08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2,006.90 2,006.90
合计 21,590.08 20,090.08
(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
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
储存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
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
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存储情况
2017年使用募集资金2,858.92万元,2018年使用募集资金1,625.77万元,
2019 年使用募集资金 4,032.62 万元(其中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变更为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 2,150.76 万元),2020 年使用募集资金 2,277.98 万元,2021 度使用募集
资金 7,065.09 万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结余募集资金(理财产品收益 1,876.47 万元及利
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138.72 万元)余额为 4,244.89 万元,其中存放在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 4,244.89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园支行 1202083429900117193 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下账户) 2,154.5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园支行 1202083429900117220 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下账户) 2,090.3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园支行 1202083429900117344 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下账户) - 已注销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园支行 1202083419900117660 一般存款户(四方监管协议下账户) - 已注销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园支行 1202083419900117536 一般存款户(四方监管协议下账户) - 已注销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园支行 1202083419900117412 一般存款户(四方监管协议下账户) - 已注销
合 计 4,244.89
二、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情况
(一)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1、本次结项的“年产 70 万套(只)电梯关键部件建设项目” 投资资金主
要用于通过扩大生产场地、增加新的生产设备来提高公司产能,达到年产 70 万
套(只)电梯关键部件的产能。根据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13,270.10
万元,2021 年 12 月 31 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年产 70 万套(只)电梯关键部件建设项目”已
完成工程主体建设、装修、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并经过项目验收,达到了预定可使
用状态。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12,291.85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 2,154.58 万元(包
括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及银行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
准)。
2、本次结项的“研发中心项目”投资资金主要是对公司现有研发部门进行
扩建与升级,加大研发投入。根据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4,813.08 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研发中心项目”已完成了扩建与升级,达到了
预定可使用状态。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3,417.77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 2,090.30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及银行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
金余额为准)。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控制费用,合理降低成本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引入更先进的生产工艺,合理调整产业布局,使整
体投资更趋向于实际需求;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
理降低了成本。
2、取得一定的理财收益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三、募投项目结项后募集资金使用安排
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实际金额应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需支付的铺底流动资金、部分建设尾款和质保金将从公司流动资金中予以支付。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专户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的使用效率,最大程度地发挥资金使用效能,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需经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将两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健发展。本次对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二)葆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也已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上述事
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健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募投项目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