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相关
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本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765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贵所系统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0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00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155.00万元,坐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1,573.58万元(承销和保荐费用合计1,800.00万元(不含税),本公司已于2016年5月及12月支付保荐费用226.42万元(不含税))后,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23日汇入本公
司 募 集 资 金 监 管 账 户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杭 州 西 园 支 行 账 户 ( 账 号 为 :
1202083429900117193)人民币13,270.10万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园支行账户(账号为:1202083429900117220)人民币4,813.08万元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园支行账户(账号为:1202083429900117344)人民币3,498.24万元,共计人民币21,581.42万元。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264.92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0,090.0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2017年6月23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审验(中汇会验[2017]4020号)。
(二) 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17 年使用募集资金 2,858.92 万元,2018 年使用募集资金 1,625.77 万元,2019 年使
用募集资金 4,032.62 万元(其中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150.76 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2,277.98 万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结余募集资金(理财产品收益 1,648.28 万元及利息收入扣除
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114.26 万元)余额为 11,057.33 万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1,057.33 万元,存放在公司理财交易账户已用于购买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 10,00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杭州沪宁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科创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募投项目原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鼎阔机械技术有限公司,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与杭州鼎阔机械技术有限公司连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科创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开立了四方监管协议下账户,仅用于存储、使用和管理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20年11月,因本公司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原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公司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持续督导职责将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继。2021年1月,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科创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有 2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
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园支行 1202083429900117193 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下账户) 914.6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园支行 1202083429900117220 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下账户) 142.6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园支行 1202083429900117344 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下账户) - 已注销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园支行 1202083419900117660 一般存款户(四方监管协议下账户) - 已注销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园支行 1202083419900117536 一般存款户(四方监管协议下账户) - 已注销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园支行 1202083419900117412 一般存款户(四方监管协议下账户) - 已注销
合 计 1,057.33
[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园支行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科创支行的下一级支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0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2019 年度,公司 2019 年 4 月 11 日召
开的董事会及 2019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取消的投资金额为 2,006.90 万元,并将该募集资金(加理财收益及银
行利息)共计 2,150.76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累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动情况详见本报
告附件 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为使本公司的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本公司以自筹资金 2,110.48
万元预先投入年产 70 万套(只)电梯关键部件建设项目。2017 年 7 月 12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置换
资金总额为 2,110.48 万元,并于 2017 年 8 月 3 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划出。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保荐人/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沪宁股份 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修正)》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 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0,090.0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277.9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006.9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注 1] 8,644.5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9.99%
承诺投资项目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 截至期末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是否
和超募资金投向 更项目(含 承诺投资 额(1) 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 进度(%) 状态日期 的效益 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部分变更) 总额 (2)(3)=(2)/(1)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70万套(只)电梯关键 否 13,270.10 13,270.10 1,716.85 6,185.51 46.61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注 2] 不适用 否
部件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4,813.08 4,813.08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