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669 深市 沪宁股份


首页 公告 沪宁股份: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沪宁股份: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13


证券代码:300669        证券简称:沪宁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9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将该议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8年度财务概况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初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未分配利润为61,722,189.11元,2018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7,938,583.72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提取净利润10%共计3,525,898.26元为法定盈余公积,期间派发的2017年度现金分红15,156,000.00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计为80,978,874.57元。

    二、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的兼顾股东的利益,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报告期末总股本84,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6,840,000.00元(含税),不转增,不送股,本次现金分红后的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
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做相应调整。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其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现金流规划,满足分红条件和最低分红比例的规定,符合分红决策程序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请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审议通过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