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8 证券简称:杰恩设计 公告编号:2021-005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17 年 6 月完成了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聘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担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广发证券需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的期间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 3 个完整会计年
度,持续督导期间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尚未使用完毕,广发证券对公司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仍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公司 2020 年9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 2020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保荐机构,并与华泰证券签订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保荐协议》,华泰证券具体负责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工作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间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止。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
自公司与华泰证券签署保荐协议之日起,公司与广发证券终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协议,广发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华泰证券承接。华泰证券指派保荐代表人秦琳女士、滕强先生负责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保荐代表人秦琳女士、滕强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
保荐代表人简历
秦琳女士: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曾参与搜于特、英唐智控、齐翔腾达、万昌科技、东方新星、光峰科技、中孚泰等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项目以及齐翔腾达可转债项目。
滕强先生: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曾参与万孚生物可转债、博创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光弘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国海证券配股、五粮液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海汽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农产品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华源控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