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8 证券简称:杰恩设计 公告编号:2020-057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 2020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1,769,150 股)不参与本次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
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 = 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 × 分配比例 =
104,583,350 × 0.23 = 24,054,170.50 元;本次现金分红实施后公司除权除息
价 格 计 算 时 , 每 股 现 金 红 利 = 本 次 派 息 总 额 ÷ 本 次 变 动 前 总 股 本 =
24,054,170.50 元 ÷ 106,352,500 股 = 0.2261740 元/股;每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的比例为 0(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
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实施现金分红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 = (除权除息日的前一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 ÷ (1+股份变动比
例) = (除权息日的前一收盘价﹣0.2261740 元/股) ÷ 1。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
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06,352,500 股剔除截止公司《2019 年年度报
告》披露之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已回购的公司股份 1,769,150 股后的
104,583,350 股为基数,向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30 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 24,054,170.5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次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回购股份数量发生变化,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
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已回购的股份数为基数,按照分配现金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本公司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间距离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
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
104,583,350.00 股为基数,其中回购股份 1,769,150.00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2.3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07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6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3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6 月 1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 年 6
月 12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2020 年 6 月 1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利的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461 冉晓凤
2 02*****366 袁晓云
3 08*****156 深圳市杰创汇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8*****163 深圳市佳创汇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08*****280 深圳市十兄弟合伙企业(有限公司)
公司已征得所有自派股东关于由我公司直接为其派发现金红利的书面同意,
且股东均保证在权益分派申请日 2020 年 6 月 4 日至登记日 2020 年 6 月 11 日期
间,不减少证券账户内股份。
为了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正常实施,公司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分红派息业务至股权登记日期间均不进行回购。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2020 年 6 月 4 日至登记日 2020 年 6 月 11 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 = (除权除息日的前一
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 ÷ (1+股份变动比例) = (除权息日的前一收盘价
﹣0.2261740 元/股) ÷ 1。
七、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 15 号科兴科学园 B4 单元 13 楼
咨询联系人:李晴如
咨询电话:0755-83415156;0755-83416061
传真电话:0755-83413626
八、备查文件
1、《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