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7 证券简称:必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4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
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6,288,097.38 元,母公司(仅指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593,144.01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的规定,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本期可供分配的利润以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依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21,002,823.02元。
公司董事会在充分考虑目前盈利规模、未来盈利预期及公司发展所处阶段等
情况下,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总股本
202,764,889 股为基数(公司无回购股份),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276,488.90 元(含税)。本次分配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新增股份上市、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
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理性
本次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回报规划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3、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股东利益等因素提出的,有利于增强公司股票的流动性和优化股本结构。该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新增股份上市、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本次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部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五、备查文件
1、《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