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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创科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6

必创科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667        证券简称:必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8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投资种类: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稳健型的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理财产品。

  2. 投资金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上述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3.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上述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为充分发挥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计划利用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以提高资金收益。

    2.投资金额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流动性好、稳健型的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4.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

  现金管理所使用的资金为自有闲置资金。

    二、审议程序

  该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公司对理财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理
财产品投资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投资明细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其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自有资金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在财务报表相关科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稳健型的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内部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
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适当的时机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稳健型的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理财产品。

    六、备查文件

  1、《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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