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7 证券简称:必创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5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334,427.50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5,817,428.99元,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按照母公司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581,742.9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54,777,939.52元。
公司董事会在充分考虑目前盈利规模、未来盈利预期及公司发展所处阶段等情况下,拟定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2018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10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6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120,000.00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理性
本次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回报规划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3、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并综合考虑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该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有利于实现股东回报,符合《公司章程》、公司相关分红承诺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本次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部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五、备查文件
1、《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