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4-094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控股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为了提升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丰电子”或“转让方”)管理效能,优化资源配置,同时推动控股公司宁波江丰同芯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丰同芯”或“标的公司”)引入战略投资,公司拟以交易对价人民币950.00万元分别向关联方宁波江丰同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丰同创集团”)和北京江丰同创半导体产业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江丰同创基金”,与江丰同创集团合称为“受让方”)转让江丰同芯合计19.00%股权(对应江丰同芯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712.5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江丰同芯25.00%股权,江丰同芯为公司的参股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本次交易的最终内容以各方实际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为准。
(二)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直接持有江丰同创基金19.68%的出资份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首席技术官姚力军先生和原董事兼总经理JIEPAN先生担任江丰同创基金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江丰同创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北京同创普润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同创普润科技”)、基金管理人北京同创普润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创普润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姚力军先生,姚力军先生还担任同创普润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的董事并间接持有江丰同创基金部分权益;此外,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于泳群女士间接持有江丰同创基金部分权益。江丰同创基金为公司关联方。
姚力军先生系江丰同创集团的大股东,持有江丰同创集团70%股权,且担任
江丰同创集团的执行董事;江丰同创集团股东宁波捷洲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捷洲”)的实际控制人系公司原董事兼总经理JIEPAN先生。江丰同创集团为公司关联方。
江丰同芯的法定代表人及执行董事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边逸军先生。边逸军先生系关联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构成关联交易。
(三)公司已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姚力军先生、边逸军先生、于泳群女士已回避表决,且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宁波江丰同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宁波江丰同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1MAD6B29E3A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姚力军
5、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23年12月15日
7、经营期限:2023年12月15日至长期
8、注册地址:浙江省余姚市兵马司路1608号501室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创业空间服务;新材料技术研
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科技中介服务;园区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主要股东:姚力军、宁波捷洲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 12,800.99
负债总额 - 8,001.04
所有者权益 - 4,799.95
项目 2023 年度 2024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 0.00
净利润 - -0.05
注:以上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
12、关联关系及其他情况说明:姚力军先生系江丰同创集团的大股东,持有江丰同创集团 70%股权,且担任江丰同创集团的执行董事;江丰同创集团股东宁波捷洲的实控人系 JIEPAN 先生。江丰同创集团为公司关联方。除此之外,江丰同创集团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江丰同创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北京江丰同创半导体产业基金(有限合伙)
1、企业名称:北京江丰同创半导体产业基金(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400MA7M3L185W
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同创普润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5、出资额:人民币126,998.7737万元
6、成立日期:2022年4月2日
7、经营期限:2022 年 4 月 2 日至 2062 年 4 月 1 日
8、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兴)旧桥路 1 号院 6 号
楼-1 层-105-99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0、主要合伙人:江丰电子、北京亦庄国际新兴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余姚市姚江科技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1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58,019.04 71,357.66
负债总额 - -
所有者权益 58,019.04 71,357.66
项目 2023 年度 2024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2,437.27 -1,721.98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2、关联关系及其他情况说明: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直接持有江丰同创基金19.68%合伙份额;姚力军先生和公司原董事兼总经理 JIE PAN 先生担任江丰同创基金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江丰同创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同创普润科技、基金管理人同创普润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姚力军先生,姚力军先生还担任同创普润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的董事并间接持有江丰同创基金部分权益;此外,于泳群女士间接持有江丰同创基金部分权益。江丰同创基金为公司关联方。
江丰同创基金已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发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备案编码:SVP944)。
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江丰同创基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宁波江丰同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江丰同创集团的基本信息、关联关系及其他情况说明详见本公告“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二)北京江丰同创半导体产业基金(有限合伙)
江丰同创基金的基本信息、关联关系及其他情况说明详见本公告“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三)边逸军先生,中国居民,身份证号为3306811980********,边逸军先生系公司董事、总经理,且担任江丰同芯法定代表人及执行董事,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边逸军先生为关联人。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边逸军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宁波江丰同芯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1MA7MEJQ03D
(三)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四)法定代表人:边逸军
(五)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六)成立日期:2022年4月15日
(七)经营期限:2022年4月15日至长期
(八)注册地址:浙江省余姚市低塘街道城东北路95号(自主申报)
(九)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新型陶瓷材料销售;特种陶瓷制品制造;特种陶瓷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十)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完成前后,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完成前 本次交易完成后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出资额 持股比例
(人民币万元) (%) (人民币万元) (%)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650.00 44.00 937.50 25.00
宁波耀辉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