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3-114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
十二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各位监事,
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和审议内容。
2、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张英俊先生、韩刚先生
和汪宇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英俊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和证券事务代表现场列席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鉴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中 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
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将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1.25 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统一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的审议程序合
法、合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作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了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提名李秋立女士、汪宇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认真履行监事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拟注销股份的数量及涉及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12 月 1 日
附件:
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李秋立女士简历
李秋立,女,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
任兴业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处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秋立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第 3.2.3、3.2.4 条规定的情形;李秋立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监事的相关规定。
2、汪宇女士简历
汪宇,女,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
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曾任万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汪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第 3.2.3、3.2.4 条规定的情形;汪宇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监事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