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1-061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
期限届满的公告
公司股东宁波拜耳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 JIE PAN 先
生、高级管理人员相原俊夫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3日、 2021年2月10日、2021年3月9日分别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部分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154)、《关于持股5% 以上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1-01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比例超过1%暨减持股份数量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公司董事 兼高级管理人员JIE PAN先生、高级管理人员相原俊夫先生拟通过其投资的企业 宁波拜耳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拜耳克咨询”)以大宗交易及集中 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362,3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1.94%)。
近日,公司收到上述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截至目前,上述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完成情况 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目前总股本的
(元/股) (股) 比例(%)
集中竞价 2020/11/26 51.62 304,525 0.14
集中竞价 2020/12/8 53.57 35,000 0.02
集中竞价 2020/12/10 51.88 153,500 0.07
集中竞价 2020/12/11 51.40 50,000 0.02
集中竞价 2020/12/24 51.53 376,500 0.17
集中竞价 2020/12/25 50.06 580,000 0.26
集中竞价 2020/12/28 47.88 535,500 0.24
集中竞价 2020/12/30 47.33 135,000 0.06
集中竞价 2021/3/8 44.40 150,000 0.07
集中竞价 2021/3/10 40.65 185,000 0.08
宁波拜耳克管 集中竞价 2021/3/11 40.90 55,000 0.02
理咨询有限公
司 集中竞价 2021/3/12 40.41 98,500 0.04
集中竞价 2021/4/16 41.98 298,000 0.13
集中竞价 2021/4/19 43.13 13,500 0.01
集中竞价 2021/4/20 41.98 146,997 0.07
集中竞价 2021/4/21 41.39 189,700 0.08
集中竞价 2021/4/22 41.45 382,800 0.17
集中竞价 2021/4/26 41.60 65,000 0.03
集中竞价 2021/4/27 40.42 165,000 0.07
集中竞价 2021/4/29 40.80 180,700 0.08
集中竞价 2021/5/6 40.38 230,400 0.10
集中竞价 2021/5/7 40.57 31,600 0.01
合计 4,362,222 1.94
注: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名称 占目前总 占目前总
股数(股) 股本比例 股数(股) 股本比例
(%) (%)
宁波拜 合计持有股份 17,449,525 7.78 13,087,303 5.83
耳克管
理咨询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362,381 1.94 1,627,678 0.73
有限公
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13,087,144 5.83 11,459,625 5.11
注:上述有限售条件股份为高管锁定股;无限售和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按照减持当年额度计算。
本公告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上述股东的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4、上述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宁波拜耳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