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1-038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5 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通
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了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
董事 4 人,董事张辉阳先生、徐洲先生,独立董事费维栋先生、张杰女士和刘秀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姚力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在审阅《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后认为,2020 年度公司管理层开拓创新、笃行致远,高效地执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为公司战略规划的实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全票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雷新途先生、郭百涛先生、KEY KE LIU 先生,
以及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费维栋先生、张杰女士、刘秀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六位独立董事 2020 年度的述职报告。
同时,《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0 年年度报告》之“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等章节。
本议案需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全票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各方面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纰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年度报告》和《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全票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全票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度公司(指母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47,168,583.70 元,减当年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16,284,606.47 元, 加上年结转未分配利润 225,708,203.59 元,减 2019 年度现
金分红 13,125,234.83 元,截至 2020 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343,466,945.99 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并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份总数 224,408,295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
币 1.36 元(含税),2020 年度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人民币 30,519,528.12 元(含
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该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以最新公司股本计算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认为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和成长性相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全票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认为 2020 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并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的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已发表相关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全票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关从业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审计的服务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较好地完成审计工作,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全票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机构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五亿元整,综合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保函、保理、担保、抵押、贸易融资等业务。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授信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以上额度范围内,具体授信金额、授信方式等最终以公司与授信银行实际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
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保函、保理、担保、抵押、贸易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
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全票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内容如下: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包括合并范围内的公司,下同)2021年度拟与关联方宁波创润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润新材”)、同创普润(上海)机电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创普润”)、宁波兆盈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盈医疗”)、上海戎创铠迅特种材料有限公司、SolerasAdvanced Coatings, LLC(以下简称“Soleras”)、宁波阳明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明工业技术研究院”)、宁波赢伟泰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宁波江丰泰森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累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8,626.00 万元(不含税金额,下同,不包括以实际发生额结算的电费等费用),2020 年度与关联方创润新材、同创普润、兆盈医疗、Soleras、宁波蔚蓝梦想贸易有限公司、景德镇华迅特种陶瓷有限公司以及阳明工业技术研究院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确认为人民币 13,336.35 万元。
董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已发表相关意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姚力军先生、Jie Pan 先生、张辉阳先生回避表决,同
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3 票,获参与表决的董事全票
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已发表相关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全票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各方面的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