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0-187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宁波共创联盈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返还公司 8000
万元人民币股权收购预付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8 日、
10 月 1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及签署本次交易终止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 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并与交易对方宁波共创联盈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共创联盈”)签署《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共创联盈股权 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关于 Silverac Stella(Cayman)Limited 之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终止协议书》(以下简称“《终止协议书》”)。根据《终止协议
书》的约定,共创联盈将在 2020 年 12 月 30 日之前返还公司在本次交易项下已经
支付的预付款 人民币 8,000 万 元。具体 情况详见公 司发布在巨 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3)等相关公告。
2020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已经收到了宁波共创联盈向公司返还的股权收购预
付款人民币 8,000 万元。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