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18-016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4,034,567.9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3,665,010.08元,
减当年计提法定盈余公积6,539,067.88元, 截至2017年末,合并报表可供分配
的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41,160,510.12 元,资本公积余额为 188,751,553.95
元。
为了回报公司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同时考虑到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状况,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218,7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1,594,28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 2017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我们一致同意《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和审核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17年度盈利
状况、未来发展需求等因素,与公司的实际经营业绩匹配,且兼顾了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我们一致同意《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
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 4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