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5 证券简称:飞鹿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6
债券代码:123052 债券简称:飞鹿转债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2,367,635.91 元,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
-188,075,429.55 元,2022 年初未分配利润 196,993,298.22 元,2022 年末未分配利
润为 94,688,582.31 元。母公司 2022 年度实现净利润-54,469,097.77 元,2022 年
初未分配利润 145,004,291.90 元,2022 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90,598,114.13元。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结合 2022 年度经营情况,综合考虑公司后续发展需求,公司拟定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 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由于 2022 年度公司净利润为负值以及公司战略发展对经营性的流动资金需求较大,公司需要做好相应资金储备,以保障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
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长期发展目标和短期经营实际情况,公司拟定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未来三年(2022 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关于分红的相关规定。
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严格执行相关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资金安排,提出的 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关于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该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提出的 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是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做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未来三年(2022年-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提出的 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