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5 证券简称:飞鹿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5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内部控制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审计与监察部于2020年2月组织对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以及核对等多种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62号)核准,飞鹿股份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900万股,发行价格为10.1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9,247.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459.8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787.1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6月6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17SZA30397)。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监管协议。
2、以前年度募集资金净额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账户期初余额(2017.6.6) 16,787.15
减: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170.02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377.64
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11,300.00
手续费 0.11
加:购买理财产品到期后归还 11,300.00
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归还 8,000.00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92.42
利息收入 23.02
募集资金账户期末余额(2018.12.31) 3,354.82
3、2019 年度募集资金净额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账户期初余额(2018.12.31) 3,354.82
减: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5,610.49
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
手续费 0.16
加:购买理财产品到期后归还 -
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归还 7,000.00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
利息收入 6.13
募集资金账户期末余额(2019.12.31) 4,750.3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公司财务部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投项目的投入情况。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检查结果。
2、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株洲支行开设了一个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在华融湘江银行株洲东一支行开设了一个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飞鹿高分子新材
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飞鹿)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株洲支行开设了一个募集资金
存放专用账户。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的余额(包括累计收到
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未支付完的上市发行费用)如下:
序 开户行名称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备注
号 (万元) (万元)
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株洲支行 57010155200008971 14,237.00 116.67 活期储存
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株洲支行 57040078801000000015 0 4,633.63 活期储存
华融湘江银行株洲东一支行 2,550.15 - 已销户
3 82210301000001874
1,009.85 -
合计 17,797.00 4,750.30
3、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公司开设专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于 2017 年 6 月与保荐机构德邦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株洲支行及华融湘江银行株洲东一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飞鹿也开设了专用的银行账户用于募集资金存储,并于 2019 年
1 月与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 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 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4,737.23 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6 月 27 日出具(XYZH/2017SZA30416)《关于株洲飞鹿高
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专项审核报告》进行确认。
公司 2017 年 6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的议案》,以募集资 金 4,170.02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轨道交通装备减震降噪阻尼材料新建项目和新型环保防 水防渗材料技改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对该置换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3、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