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5 证券简称:飞鹿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7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鹿股份”或“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5月17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121,4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6,071,000元
=121,420,000股×0.05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049926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049926元/股=6,071,000元÷121,600,000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49926元/股。
四、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7月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7月15日。
五、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7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六、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7月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首发前限售股。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601 何晓锋
2 02*****189 刘雄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7月5日至登记日:2019年7月1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七、参数调整
持有公司股份的彭龙生,凌涵忠、蔡自力、陈慧,刘雄鹰、何晓锋、范国栋,周迪武、彭时贵、文纯忠、肖祥湘、董振敏、付业新及高级管理人员彭龙生近亲属彭麒麟、高级管理人员刘雄鹰近亲属宾罗清承诺: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公司自然人股东章卫国、何晓锋、刘雄鹰承诺:如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需要减持的,则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数量的2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至本人减持期间如发行人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本人减持价格下限、减持股份数量上限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法人股东宁波聚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本企业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根据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减持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至本企业减持期间如发行人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本企业减持价格、减持股份数量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减持价限制亦作相应调整。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金山工业园香榭路98号
咨询联系人:易佳丽
咨询电话:0731-22778608
传真电话:0731-22778606
九、备查文件
1、2018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