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5 证券简称:飞鹿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4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9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章卫国先生提交的《关于2017年度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及承诺》,为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公平,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具体内容
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章卫国先生
提议理由:基于公司 2017 年实现可分配利润为正、公司当前良好经营发展前
景,及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利益,同时考虑公司业务投标时更广泛的符合招标方对注册资本的要求,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障重大资金支出事项、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对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提出如下建议:
送红股(股) 派息(元) 公积金转增股本
(股)
每十股 0 0.5 6
以公司2017年12月31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的总股本7,6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
分配 利人民币0.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80万元(含税);
总额 同时,拟以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600万股为基数,用资本
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合计转增股本4,560万股。以上
预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7,600万股增至12,160万股。
提示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
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3、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情况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稳定,主营业务收入稳步增加。公司将继续专注于轨道交通行业的涂料业务,积极稳妥推进新能源、石化、军工行业的涂料业务和民营建筑防水防腐业务,认真规划轨道交通装备、轨道建设工程、装配式建筑、新能源客车等方面高分子复合材料、以及填缝、密封胶和高渗透等防水材料、涂料上游原材料等高分子非涂料产品,引进或自主研发涂装机器人等智能技术。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障重大资金支出事项、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章卫国先生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有利于扩大公司股本规模,使公司业务投标时更广泛的符合招标方对注册资本的要求,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优化公司股本结构。
二、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实施对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的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影响,由于公司总股本增加,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摊薄。
2、在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后6个月内,存在公司首
发上市限售股锁定期将届满的情形。
3、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说明
1、公司在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章卫国先生提交的《关于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及承诺》后,通知各位董事并对该预案进行讨论,公司全体董事认为:该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利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对公司业绩稳定不会造成不良影响,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综上,同意此项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时投同意票。
2、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章卫国先生承诺在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时投同意票。
3、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四、备查文件
1、提议人签字盖章的提案原件及相关承诺、全体董事签字确认的书面文件。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