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 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深证上[2023]25 号)等有关规定,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18 号)核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64,377,682.00
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64,377,682.00 元。截至 2022 年 11 月 16日止,公司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 64,377,682 股,每股发行价格 4.6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9,999,998.12
元,扣除本次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9,884,905.6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0,115,092.46 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64,377,682.00 元,资本公积人民币 225,737,410.46
元。公司已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收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
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划转的实际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7,800,000.00元(含增值税),实际转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 292,199,998.12 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
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已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将人民币 210,000,000.00 元缴存于公司
的招商银行宜兴支行 510902483310310账户内,于 2022年 11月 16 日将人民币 82,199,998.12
元缴存于公司的华夏银行宜兴支行 12560000000333787 账户内,同时公司将被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扣除的承销保荐费对应的增值税税额人民币 441,509.43 元从自有资金账户汇入华夏银行宜兴支行 12560000000333787 账户内,上述账户为公司指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立信中联验字[2022]D-0042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 29,264.15
减:长春市有机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1200t/d 污泥
喷雾干化焚烧项目) 21,000.00
减: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注】 8,264.15
加:截止期末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 2.48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48
【注】公司将 8,264.15 万元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自有资金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并由自有资金账户支付剩余的发行费用 2,526,415.10 元(不含税)。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48万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 初始存放 账户余
型 金额 额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活期存
司无锡分行 510902483310310 款 21,000.00 2.08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活期存
司无锡分行 12560000000333787 款 8,264.15 0.40
吉林省鹏鹞生物科技有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活期存
限公司 司无锡分行 610902683010802 款 - -
合 计 29,264.15 2.48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2 年 11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吉林省鹏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鹏鹞”)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公司已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吉林鹏鹞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
别于上述银行及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为长春市有机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1200t/d 污泥喷雾干化焚烧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29,264.15 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四)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9,264.1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9,26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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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9,26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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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是否已变更项目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 本年度投 累计投入 资进度(3) 定可使用状 本年度实现的效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