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4 证券简称:鹏鹞环保 公告编号:2022-071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8 日召开的第
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现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18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64,377,682 股,新增股份已于 2022 年 11 月 22 日取得了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
并已于 2022 年 12 月 2 日发行上市。新增股份上市后,公司总股本由 709,337,550
股增加至 773,715,232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709,337,550 元增加至 773,715,232
元。
二、变更公司经营范围
根据公司登记机关开展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调整和增项,修订后经营范围为: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餐厨垃圾处理;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水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对外承包工程;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机械设备研发;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雨水、微咸水及矿井水的收集处理及利用;非常规水源利用技术研发;生态环境材料销售;销售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固体废物治理;畜禽粪污处理利用;复合微生物肥料研发;生物有机肥料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环保咨询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公司章程》修订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0,933.755 万元。 77,371.5232 万元。
第十四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 第十四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从事环保工程、水处理工 经营范围是: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承包业务;从事 建设工程设计;餐厨垃圾处理;发电业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业务;从事生活 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污水、工业污水治理业务;环保材料、 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环保产品、环保设备的研发、设计、集 验;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成、制造、销售、贸易代理;环保、水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处理、市政公用领域的投资、建设、运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营;环境微生物技术、污泥处置技术、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水污染再生资源技术、非危险废弃物资源化处 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对外承置技术的研发、转让、咨询、服务;自 包工程;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市政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 设施管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 展;机械设备研发;专用设备制造(不商品和技术除外);建设工程设计。(依 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售;新材料技术研发;雨水、微咸水及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 矿井水的收集处理及利用;非常规水源
批结果为准)。 利用技术研发;生态环境材料销售;销
售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
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固体废物治理;畜
禽粪污处理利用;复合微生物肥料研
发;生物有机肥料研发;资源再生利用
技术研发;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
技术研发;环保咨询服务;水利相关咨
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二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第二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70,933.755 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 77,371.5232 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
股。 股。
《公司章程》除上述修订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四、相关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公司前述事项变更(备案)登记所需所有相关手续,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办理人员按照公司登记机关或其他有关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变更(备案)登记事项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
特此公告。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