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4 证券简称:鹏鹞环保 公告编号:2021-039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
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21 人,可行权
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460.2 万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71,484.48 万股的 0.64%。
2、根据业务办理的实际情况,本期实际可行权期限为 2021 年 5 月 24 日至 2022
年 3 月 16 日止。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4、本次股票期权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鹏鹞环保”)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议案》,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
一、本次行权的行权安排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21 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460.20 万份。本次自主行权具体安排如下:
1、股票期权简称:鹏鹞 JLC1
2、股票期权代码:036410
3、期权行权人数:21 名
4、可行权股份数量:460.20 万份,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如下:
本次可行 本次可行
获授的股 本次可行 剩余尚未 权数量占 权数量占
姓名 职务 票期权数 权数量(万 行权数量 获授的股 目前公司
量(万份) 份) (万份) 票期权数 总股本的
量比例 比例
蒋永军 董事、副 75.00 30.00 45.00 40% 0.04%
总经理
吴艳红 副总经理 75.00 30.00 45.00 40% 0.04%
周超 副总经理 75.00 30.00 45.00 40% 0.04%
董事会秘
夏淑芬 书兼副总 75.00 30.00 45.00 40% 0.04%
经理
吕倩倩 财务总监 67.50 27.00 40.50 40% 0.04%
中层管理人员、核
心技术(业务)人 783.00 313.20 469.80 40% 0.44%
员(16 人)
合计(21 人) 1,150.50 460.20 690.30 40% 0.64%
注:(1)蒋永军先生为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吴艳红女士、周超先生、夏淑芬女士、吕倩 倩女士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股票期权行权后,将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执行。
(2)因激励对象离职导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计 67.5 万份,公司已完成注销登记。
5、期权行权价格:8.517 元/份。若在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将进 行相应调整。
6、行权股票的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7、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公司自主行权承办证券公司为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办券商已在业务承诺
书中承诺其向公司和激励对象提供的自主行权业务系统完全符合自主行权业务操作及相关合规性要求。
8、期权行权期限:根据业务办理的实际情况,本期实际可行权期限为 2021 年
5 月 24 日至 2022 年 3 月 16 日止。
9、可行权日: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二、本次行权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经营能力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如果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 460.2 万份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增加 460.2 万股;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的影响较小。
2、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公司在授予日采用 Black-Scholes 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值,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 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3、本次行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次行权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仍具备上市条件。本次行权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不存在重大影响。
三、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所募集资金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四、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和缴纳方式
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所得税的缴纳采用公司代扣代缴的方式。
五、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处理方式
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必须在计划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在行权期内未行权或未全部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转入下个行权期,该部分股票期权自动失效,由公司注销。
六、后期信息披露相关安排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