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4 证券简称:鹏鹞环保 公告编码:2020-038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2020 年 3 月 17 日
2、股票期权登记数量:812.00 万份
3、期权简称:鹏鹞 JLC1
4、期权代码:036410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完成了《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 年 1 月 2 日至 2020 年 1 月 13 日,公司对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
在公司网站进行了公示。监事会于 2020 年 1 月 13 日发布了《监事会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0 年 1 月 17 日,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0 年 1 月 2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
进行了核实。
二、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说明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2、授予日:2020 年 1 月 21 日。
3、行权价格:12.84 元/份。
4、授予人数:22 名。
5、授予数量:812.00 万份。
6、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 占授予股票期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
权数量(万份) 权总数的比例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蒋永军 董事、副总经理 50.00 6.16% 0.10%
吴艳红 副总经理 50.00 6.16% 0.10%
周超 副总经理 50.00 6.16% 0.10%
夏淑芬 董事会秘书兼 50.00 6.16% 0.10%
副总经理
吕倩倩 财务总监 45.00 5.54% 0.09%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 567.00 69.83% 1.18%
务)人员(17 人)
合计(22 人) 812.00 100.00% 1.69%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中不包括独立 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7、有效期、等待和行权安排:
(1)本计划有效期为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等待期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
月、36 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行权安排
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应在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的未来 36 个月内分三期行权。
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40%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30%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30%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符合行权条件而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行权的该期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4)行权期内,除需满足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考核条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年度为 2020-2022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
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条件
第一个行权期 以2019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5%
第二个行权期 以2019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5%
第三个行权期 以2019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20%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以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为计算依据。
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②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分年度进行个人层面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确定期权的行权比例。如果当年度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成绩为“合格”及以上,则个人当年度期权份额可部分或全部行权,如果当年度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成绩为“不合格”,则个人当年度不可行权。当年度期权未能行权份额由公司注销。
③管理考核要求
公司对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的激励对象进行管理考核,综合考虑公司当年度实际业绩完成情况、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依据公司内部相关考核制度,确定管理考核结果,并将该结果用于个人股票期权的行权比例的浮动调整。当年度期权未能行权份额由公司注销。
8、本次股权激励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三、激励对象获授权益与公司内部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与公司内部公示情况一致。
四、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1、期权代码:036410;
2、期权简称:鹏鹞JLC1;
3、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时间:2020年3月17日。
特此公告。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