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3 证券简称:科蓝软件 公告编号:2021-047
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8 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8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18 号丰联广场 A1601 公司会议
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安京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6 人,
代表股份数为 99,452,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1.9791%。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 12 人,代表股份数为 3,341,13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43%。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 人,代表股份数
为 97,980,2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505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 人,代表股份数为 1,472,25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34%。
4、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作出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9,399,6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69%;
反对 50,9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12%;弃权 1,9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288,2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8.4182%;反对 50,9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249%;
的 0.0569%。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9,399,6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69%;
反对 50,9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12%;弃权 1,9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288,2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8.4182%;反对 50,9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249%;弃权 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69%。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9,399,6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69%;
反对 50,9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12%;弃权 1,9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288,2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8.4182%;反对 50,9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249%;弃权 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69%。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9,399,6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69%;
反对 50,9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12%;弃权 1,9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288,2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8.4182%;反对 50,9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249%;弃权 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69%。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
议案》
以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总股本 310,992,278 为基数,以现金股利
方式向全体股东派发红利 9,329,768.34 元,计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 0.3 元(含
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
表决情况:同意 99,399,6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69%;
反对 50,9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12%;弃权 1,9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288,2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8.4182%;反对 50,9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249%;弃权 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69%。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
计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的审计机构,聘期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 99,399,6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69%;
反对 50,9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12%;弃权 1,9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288,2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8.4182%;反对 50,9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249%;弃权 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69%。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021 年度公司向银行及非银行等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或等
值外币的综合授信,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中长期项目贷款、信用证、保函、保理、委托贷款、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金融机构审批为准),授信期限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为止,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在不超过授信额度的前提下,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融资业务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授权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为止。
表决情况:同意 99,383,9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11%;
反对 66,6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70%;弃权 1,9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272,5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7.9483%;反对 66,6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948%;弃权 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69%。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接受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安京先生为公司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表决情况:同意 7,031,1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345%;
反对 66,6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9388%;弃权 1,9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6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272,5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7.9483%;反对 66,6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948%;弃权 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69%。
控股股东王安京先生、宁波科蓝盛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此议
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安京先生为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 亿
元的借款额度。借款利率不超过公司外部融资综合成本,预计年化利率平均不超过 6%。借款额度有效期为 12 个月,有效期限内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
表决情况:同意 7,031,1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345%;
反对 66,6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9388%;弃权 1,9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