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3 证券简称:科蓝软件 公告编号:2021-007
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控股股东王安京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安京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10,044,49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5.38%),计划自本公告披露日起 3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通过协议转让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15,549,613 股,即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王安京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上述股东计划拟减持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王安京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安京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90,630,13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14%,通过宁波科蓝盛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科蓝盛合”)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9,414,36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2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优化股东结构,引入战略投资人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包括含该等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方式:协议转让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数量和比例:本次拟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15,549,613 股,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
上述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若计划减持期间内出现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5、减持期间: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股东承诺与履行情况
王安京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就股份限售及减持事项做出如下承诺:
1、关于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的承诺
控股股东王安京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王安京作为科蓝盛合的普通合伙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出资份额;公司发行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王安京和科蓝盛合持有的公司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的锁定期;如因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上述价格作除权除息处理;如未履行上述承诺,转让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关于股东减持和持股意向的承诺
控股股东王安京先生承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分别不超过其所持股份的 15%。如确定依法减持公司股份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持股比例低于 5%时除外;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遇上市后除权除息事项,价格作相应调整);减持公司股份后,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王安京先生作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所持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法律法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转让规定,并且在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7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安京先生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方式、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王安京先生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王安京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