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3 证券简称:科蓝软件 公告编号:2019-009
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兆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公司股份10,630,2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8%)的股东杭州兆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07,3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30个自然日内进行,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30个自然日内进行。
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2月27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兆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兆富”)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
杭州兆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630,266 5.2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基金存续期即将届满。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部分)。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数量和比例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份数量 拟减持股份数量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
杭州兆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7,319 0.5%
上述股东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3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33%;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3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5%。
若计划减持期间内出现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5、减持期间:杭州兆富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的30个自然日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之后的30个自然日内进行。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股东杭州兆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就股份限售及减持事项做出如下承诺:
1、自科蓝软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股份,也不由科蓝软件回购该部分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股份时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且不违背已作出的承诺。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转让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杭州兆富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所持科蓝软件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在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拟减持的股份不超过发行前持有股份的100%。如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杭州兆富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
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
3、如确定依法减持科蓝软件股份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持股比例低于5%时除外;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遇上市后除权除息事项,价格作相应调整);减持发行人股份后,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杭州兆富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
截至本公告日,股东杭州兆富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方式、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股东杭州兆富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杭州兆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