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3 证券简称:科蓝软件 公告编号:2018-012
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对象名单
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10月13日审议通过了《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根据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18年3月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8年3月2日,并通过公司官网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如下:
一、公示及核查情况
1.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公司2018年3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披露了《关于
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及《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等相关公告。同日,公司通过官网对预留部分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3月2日起至2018年3月11日止,共计10天。截至2018年3月11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审核了本次预留部分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预留部分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预留部分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材料。
二、监事会审核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对预留部分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本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4.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