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3 证券简称:科蓝软件 公告编号:2017-054
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17年11月22日
●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420万股
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17年11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7年11月22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
(一)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
股。
(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及数量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 占目前总股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数 本的比例
(万股) 的比例
林建军 COO 70.5 13.558% 0.536%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349.5 67.212% 2.659%
(343人)
预留 100 19.231% 0.761%
合计(344人) 520 100% 3.957%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
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8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和红利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锁定。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 1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 2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 4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所示:
1、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2017年度授出,则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
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 1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 2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 4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2018年度授出,则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
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 2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 5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四)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17-2020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
度考核一次,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解除限售条件。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以2016年净利润为基数,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5%;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以2016年净利润为基数,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6%;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以2016年净利润为基数,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50%。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以2016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80%。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1)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2017年度授出,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预留限制性股票 以2016年净利润为基数,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5%;
预留限制性股票 以2016年净利润为基数,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6%;
预留限制性股票 以2016年净利润为基数,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50%。
预留限制性股票 以2016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80%。
(2)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2018年度授出,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预留限制性股票 以2016年净利润为基数,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6%;
预留限制性股票 以2016年净利润为基数,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50%。
预留限制性股票 以2016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80%。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绩效进行综合考评,并依照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比例,若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达标,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D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
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比例:
考核结果 A B C D
标准系数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