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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661 证券简称: 圣邦股份 公告编号: 2017-034
圣邦微电子(北京)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及授予权益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圣邦微电子(北京)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5 日
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
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 现将相关事项说明
如下:
一、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 2017 年 8 月 1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圣
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
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
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
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 2017 年 8 月 1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 2017 年 9 月 5 日,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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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17 年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
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 2017 年 9 月 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 7 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的全部拟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 0.2 万股。 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权益数量
进行调整。 调整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200 人调整为
193 人,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 89 万股调整为 88.8 万股。
根据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
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本次调整的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因此
我们同意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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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了认
真核查, 认为: 本次对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
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圣邦微电子(北京)
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项出具的法律意见
书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管
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及授予尚需按照《管理办法》、深交
所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及办理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授予的相关登记
手续;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
激励计划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
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
《激励计划》规定的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关于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圣邦微电子(北京)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