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1 证券简称:圣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2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47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9.8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73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0,700.55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5月26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7)第110ZC0185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根据《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的投资建设: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金额
1 电源管理类模拟芯片开发及 18,523.21 16,398.17
产业化项目
2 信号链类模拟芯片开发及产 19,056.42 16,870.20
业化项目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8,395.32 7,432.18
合计 45,974.95 40,700.55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证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已使用部分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专字(2017)第110ZA4088号”《关于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截至2017年5月31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5,009.89万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截至2017年5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已累计投入5,009.89万元,本次拟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金额5,009.8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承诺截止2017年5月31日 拟置换金额
投资金额 自筹资金已投入金额
电源管理类模拟芯片 16,398.17 16,398.17 2,214.70 2,214.70
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信号链类模拟芯片开 16,870.20 16,870.20 1,761.96 1,761.96
发及产业化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432.18 7,432.18 1,033.23 1,033.23
合计 40,700.55 40,700.55 5,009.89 5,009.89
三、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相关说明
公司已在《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行投入做出了安排,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本次拟置换金额与上述发行申请文件的内容一致。
公司本次拟置换预先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四、 相关审核、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6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5,009.89万元。
(二) 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17年6月21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5,009.89万元的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监事会认为本
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确定的募集资金投资方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违背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相关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
(三) 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公司就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出具了“致同专字(2017)第110ZA4088号”《关于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前述决策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符合《圣邦微电子
(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确定的募集资金投资方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违背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是合理的、必要的。
(四)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了公司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鉴证报告等资料,认为:本次圣邦股份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于2017年6月21日经发行人董事会、监事会审批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17)第110ZA4088号);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违背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
五、 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保荐机构关于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5、 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