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7 月 16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16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7 月 16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钱家塘路19 号办公大楼 3 楼)。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苏建国先生
5、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候选人干为民先生、吴忠生先生、李贤军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18,162,75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3243%。
其中: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447,0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1400%;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17,715,6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68.1843%。
2、其他出席人员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对以下子议案进行逐项审议:
1.01 选举苏建国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218,505,75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157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790,07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6.7207%。
苏建国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华荣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218,062,95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47,27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6772%。
华荣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苏达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218,062,95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47,27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6772%。
苏达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华盛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218,062,95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47,27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6772%。
华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王世龙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218,062,95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47,27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6772%。
王世龙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殷成龙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218,062,95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47,27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6772%。
殷成龙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对以下子议案进行逐项审议:
2.01 选举干为民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218,284,35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55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568,67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7.1990%。
干为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吴忠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218,062,95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47,27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6772%。
吴忠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李贤军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218,062,95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47,27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6772%。
李贤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对以下子议案进行逐项表决:
3.01 选举章静芳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218,210,55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21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494,87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6917%。
章静芳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赵龙兴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218,062,95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47,27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6772%。
赵龙兴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18,162,75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447,07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
5、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18,162,75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447,07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胡璿、应佳璐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