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0 证券简称:江苏雷利 公告编号:2023-012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银行授信的具体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和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公司与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35 亿元人民币(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远期结售汇等,具体授信银行、融资金额视公司经营实际需求而确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融资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本次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有效期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有利于公司充实资金实力,满足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扩大经营、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进一步促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本次授信额度的申请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融资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保障公司战略目标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一致同意上述相关事项,并且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备查文件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