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0 证券简称:江苏雷利 公告编号:2022-045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超过 1%的公告
股东常州合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在巨潮资
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及部分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
告编号:2021-130),公司董事黄文波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常州合利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州合利”)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
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
超过3,662,53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41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公
司股份总数的2%。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
2022年6月21日,公司收到常州合利出具的《股份减持超过1%的告知函》,获悉
常州合利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数量已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常
州合利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591,9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85%。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
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常州合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常州武进区遥观镇建设路 18 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2 年 1 月 25 日-2022 年 6 月 21 日
股票简称 江苏雷利 股票代码 300660
变动类型
(可多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 股 3,591,934 1.385%
合 计 3,591,934 1.385%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例(%) 股数(股) 例(%)
常州合利股 合计持有股份 12,208,434 4.708% 8,616,500 3.323%
权投资合伙 其中:无限售条件 3,662,530 1.412% 8,616,500 3.323%
企业(有限合 股份
伙) 有限售条件股份 8,545,904 3.295% 0 0
注:截至 2022 年 6 月 2 日,常州合利承诺限售的 70%股份的限售期已届满,其股份性质已
变更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控
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及部分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编号:2021-130)。公司董事黄文波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常州合利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在减持期间内以集中竞价、
划 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3,662,530 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 1.412%)。
常州合利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常州合利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
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常州合利严格履行了关于股份减持的承
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购
买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 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是□ 否□√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2、常州合利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实行了预先
披露,且未违反其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
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常州合利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
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常州合利的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上
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常州合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2 年 6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