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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雷利: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14

江苏雷利: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660          证券简称:江苏雷利      公告编号:2022-040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本次符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232 人。

    2. 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2,802,408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的 1.08%。

    3. 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调整后):9.34 元/股。

    4. 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3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一)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2021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1. 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 股份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 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00 万股(调整前),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
总额 25,934.26 万股的 3.08%。其中,首次授予 727.03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
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 25,934.26 万股的 2.80%,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90.88%;预留 72.97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 25,934.26 万股的 0.28%,预留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9.12%。

    4. 授予价格: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为 10.25 元/股(调整前)。

    5. 激励人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不超过 248 人(调整
前),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草案时在本公司(含分、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人员。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6.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40%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30%

 股票第三个归属期 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归属期间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未满足归属
 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限制 性股票归属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以后年度。

    7.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
 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 之一,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以2018—2020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数,2021年的营业收入增长
第一个归属期    2021    率不低于10%;或以2018—2020年净利润平均值为基数,2021年
                        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

                        以2018—2020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数,2022年的营业收入增长
第二个归属期    2022    率不低于20%;或以2018—2020年净利润平均值为基数,2022年
                        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

                        以2018—2020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数,2023年的营业收入增长
第三个归属期    2023    率不低于30%;或以2018—2020年净利润平均值为基数,2023年
                        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5%。

    注:上述 “净利润” 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时以剔除本次股权激励
 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数值口径作为计算依据。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 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 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B、C、D 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结果          A            B            C            D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70%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满足归属要求,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若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 2021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
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 2021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的议案》等议案。
    3.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
为自 2021 年 5 月 18 日起至 2021 年 5 月 27 日止。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
未收到任何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披露了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 年 6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并同时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6 月 1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
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予 245 名激励对象 716.47 万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6 月 10 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 年 6 月 1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关于本次归属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1 名激励对象因公司内部调整,不再对其授予限制性股票;因前期公告名单中错将“杨子琪”写成“杨子其”,现将原名单中“杨子其”更正为“杨子琪”。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和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本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248 人调整为 245
人,限制性股票总量 800 万股不变,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727.03
万股调整为 716.47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72.97 万股调整为 83.53 万股。
    2.2021 年 6 月 1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
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实施完成了 2020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若在本次激励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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