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1 年 6 月 28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28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6 月 28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钱家塘路19 号办公大楼 3 楼)。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苏建国先生
5、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候选人干为民先生、吴忠生先生、李贤军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91,178,4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7166%。
其中: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5 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 137,2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529%;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91,041,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73.6636%。
2、其他出席人员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对以下子议案进行逐项审议:
1.01 选举苏建国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91,147,39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06,19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7.3896%。
苏建国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华荣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91,144,50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03,30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5.2849%。
华荣伟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苏达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91,144,50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03,30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5.2842%。
苏达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华盛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91,144,50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03,30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5.2842%。
华盛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黄文波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91,144,50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03,3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5.2835%。
黄文波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殷成龙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91,144,50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03,3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5.2835%。
殷成龙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对以下子议案进行逐项审议:
1.01 选举干为民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91,144,50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03,3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5.2835%。
干为民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2 选举吴忠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91,144,50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03,3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5.2835%。
吴忠生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3 选举李贤军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91,144,50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03,3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5.2835%。
李贤军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对以下子议案进行逐项表决:
3.01 选举刘学根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191,144,50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03,3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5.2835%。
刘学根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赵龙兴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191,144,50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03,3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5.2835%。
赵龙兴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胡璿、冯志斌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