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0 证券简称:江苏雷利 公告编号:2021-065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1年 6 月 10日
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716.47 万股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6 月 10 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45
名激励对象授予 716.47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已经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本次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
股股票;
3.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248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次激励计
划时在本公司(含分、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 占授予限制性 占本激励计划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制性股票 股票总数的比 公告时股本总
数量(万 例 额的比例
股)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殷成龙 中国 董事、财务 8.84 1.11% 0.03%
总监
中层管理人员、技术(业务)骨干 718.19 89.77% 2.77%
人员(247 人)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727.03 90.88% 2.80%
二、预留部分 72.97 9.12% 0.28%
合计 800 100.00% 3.08%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
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
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
所致。
4.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为每股 10.25 元。
5.归属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权益数量占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授予权益总量的
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
性股票第一个归 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 40%
属期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
性股票第二个归 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 30%
属期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
性股票第三个归 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 30%
属期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若预留部分在 2021 年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
若预留部分在 2022 年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授予权益总量的
比例
预留授予的限制 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
性股票第一个归 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部分授予之日 50%
属期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 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
性股票第二个归 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部分授予之日 50%
属期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6.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
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对应考 业绩考核目标
核年度
以 2018—2020 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数,2021 年的
第一个
2021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或以 2018—2020 年净利
归属期
润平均值为基数,2021 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5%。
以 2018—2020 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数,2022 年的
第二个 2022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或以 2018—2020 年净利
归属期
润平均值为基数,2022 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5%。
第三个 以 2018—2020 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数,2023 年的
归属期 2023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或以 2018—2020 年净利
润平均值为基数,2023 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5%。
注:上述 “净利润” 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时以剔除本次激励
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数值口径作为计算依据。
若预留部分在 2021 年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业绩考核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
预留部分在 2022 年授予完成,预留部分考核年度为 2022-2023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对应考 业绩考核目标
核年度
以 2018—2020 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数,2022 年的
第一个
归属期 2022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或以 2018—2020 年净利
润平均值为基数,2022 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5%。
以 2018—2020 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数,2023 年的
第二个
归属期 2023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或以 2018—2020 年净利
润平均值为基数,2023 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5%。
注:上述 “净利润” 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时以剔除本次激励
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数值口径作为计算依据。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B、C、D 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结果 A B C D
个人层面归属比 100% 70% 0
例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满足归属要求,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