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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雷利: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11

江苏雷利: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660      证券简称:江苏雷利        公告编号:2021-069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在
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

    3、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苏建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1)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1 名激励对象因公司内部调整,不再对其授予限制性股票;另因前期公告名单中错将“杨子琪”写成“杨子其”,现将原名单中“杨子其”更正为“杨子琪”。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和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和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本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 数由 248 人调整为 245
人,限制性股票总量 800 万股不变,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727.03
万股调整为 716.47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72.97 万股调整为 83.53 万股。
    (2)本次激励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实施完成了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予以相应调整,授予价格由 10.25 元/股调整为 9.79 元/股。

    公司董事殷成龙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
的授予条件均已满足,同意确定以 2021 年 6 月 10 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
日,授予 245 名激励对象 716.47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9.79 元/股。

    公司董事殷成龙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广泛征询股东意见,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苏建国、华荣伟、苏达、华盛、黄文波、殷成龙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原非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董事的
选举表决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4、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广泛征询股东意见,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干为民、吴忠生、李贤军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除李贤军外,其他两位均已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原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董事的
选举表决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 2021 年 6 月 11 日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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