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0 证券简称:江苏雷利 公告编号:2018-052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
获2018年5月14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
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1,920,4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8.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以及
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7.2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6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8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01,920,4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83,456,72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5月
24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5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8年5月24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5
月2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69 常州雷利投资有限公司
2 08*****158 佰卓发展有限公司
3 08*****578 常州合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8*****590 常州利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5月15日至登记日:2018年5月
2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
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8年5月24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项目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加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76,650,400 75.20% 61,320,320 137,970,720 75.20%
其中:首发限售股 75,810,000 74.38% 60,648,000 136,458,000 74.38%
股权激励限售股 840,400 0.82% 672,320 1,512,720 0.8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5,270,000 24.80% 20,216,000 45,486,000 24.80%
三、股份总数 101,920,400 100.00% 81,536,320 183,456,720 100.0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183,456,720股摊薄计算,2017年年度,
每股净收益为1.19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钱家塘路19号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苏达
咨询电话:(0519)88369800
咨询传真:(0519)88369800
九、备查文件
1、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 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