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0 证券简称:江苏雷利 公告编号:2018-028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9日公告了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18-019),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将该议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
结合公司发展与未来资金需求,公司拟以截至2018年3月31日的公司总股
本101,920,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8元(含税),派
发现金股利81,536,320.00元;同时以股票发行溢价部分的资本公积每10股转
增8股,转增股本81,536,320股。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制度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三、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根据“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按照母公司和合并报表孰低原则,2017 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154,236,845.67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5,423,684.57元后,当年可
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138,813,161.10元,加上以前年度累计可供分配利润
39,691,162.41元,母公司2017年实现可分配利润为178,504,323.51元。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经营能力稳健,财务状况良好,并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控股股东提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预案中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发生变化,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2、公司在本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日前6个月及后6个
月内,均不存在限售股解禁的情形。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备查文件
1、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