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9 证券简称:中孚信息 公告编号:2024-050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到期前将按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57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 34,851,621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4.49 元,募集资金总额
504,999,988.29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491,430,128.32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4]000017 号)。
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中孚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已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进行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少于《中孚信息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提交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原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实际情
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承诺募集资金投 募集资金拟投入
资额 金额
1 城市级数据安全监测预 463,243,200.00 240,000,000.00 240,000,000.00
警整体解决方案
2 基于零信任的数据安全 352,359,000.00 170,000,000.00 163,000,000.00
解决方案
3 电磁空间安全监管项目 173,145,000.00 95,000,000.00 88,430,128.32
合 计 988,747,200.00 505,000,000.00 491,430,128.32
三、公司前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此前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四、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不对除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4 年 9 月 2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规划《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供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9 月 24 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中孚信息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保荐人对中孚信息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