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9 证券简称:中孚信息 公告编号:2021-001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的公告
股东陈志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董事、监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
告》(公告编号:2020-076),其中,董事、持股 5%以上股东陈志江计划以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于 2020 年 7 月 22 日至 2021 年 1 月 21 日减持本
公司股份。
陈志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4,191,346 股,通过厦门中孚普益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 6,778,340 股,合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9.08%。减持期间:集中竞价交易自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
个月内,大宗交易自预披露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减持数量
合计不超过 3,0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40%,未超过其持有股
份的 25%)。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
减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7)。股东陈志江至此公
告发布之日减持股份比例达到公司总股本的 0.0019%。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陈志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
函》。股东陈志江于 2020 年 7 月 22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
累计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1,913,418 股,合计减持比例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
0.84%。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股东陈志江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已经过半,
但尚未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
定及股东陈志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函》,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包括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部分)
2、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股东姓名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股)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2020/9/22 50.25 4,200 0.00%
2020/11/3 45.66 35,700 0.02%
2020/11/4 45.12 88,000 0.04%
2020/11/5 46.47 347,300 0.15%
2020/11/9 49.55 259,825 0.11%
2020/11/10 50.41 50,585 0.02%
2020/12/3 47.03 37,608 0.02%
陈志江 集中竞价 2020/12/4 47.24 123,600 0.05%
2020/12/8 48.91 137,000 0.06%
2020/12/9 49.02 56,200 0.02%
2020/12/10 49.09 6,200 0.00%
2020/12/14 48.10 26,900 0.01%
2020/12/15 49.79 220,500 0.10%
2020/12/21 48.65 900 0.00%
2020/12/29 44.76 91,000 0.04%
2020/12/31 48.76 427,900 0.19%
合计 1,913,418 0.84%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
比例 本比例
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 40,969,686 18.08% 39,056,268 17.23%
股份
陈志江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11,234,969 4.96% 9,321,551 4.11%
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29,734,717 13.12% 29,734,717 13.12%
注:(1)上表中减持后总股本为 226,689,141 股。
(2)减持后,股东陈志江直接持 32,277,928 股,其中无限售股份 2,543,211 股,限售股份 29,734,717
股。通过中孚普益间接持有 6,778,340 股,无限售股份 6,778,340 股。
(3)上述小数合计数误差由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份锁
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股份减持情况已按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符合已
披露的减持计划,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3、上述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
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截止本公告日,股东陈志江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
继续关注其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股东陈志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函》。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