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中孚信息 证券代码:300659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三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二、本计划包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两部分。其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三、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 341.90 万股,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
股本总额 13,276.6280 万股的 2.58%。其中首次授予 273.60 万股,占本计划拟
授出权益总数的 80.02%,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3,276.6280 万股的
2.06%;预留 68.30 万股,占本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19.98%,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3,276.6280 万股的 0.51%。具体如下: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145.65 万份股票期权,占本计划
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3,276.6280 万股的 1.10%。其中首次授予 116.55 万份,
占本计划拟授出股票期权总数的 80.02%,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3,276.6280 万股的 0.88%;预留 29.10 万份,占本计划拟授出股票期权总数的19.98%,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3,276.6280 万股的 0.22%。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196.25 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
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3,276.6280 万股的 1.48%。其中首次授予 157.05 万
股,占本计划拟授出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0.03%,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3,276.6280 万股的 1.18%;预留 39.20 万股,占本计划拟授出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19.97%,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3,276.6280 万股的 0.30%。
2017 年公司实施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截止目前,首次授予部分
尚有 72.32 万股限制性股票未解除限售,预留授予部分尚有 19.65 万股限制性股票未解除限售,加上本次授予的 341.90 万股权益,合计 433.87 万股,占目前股本总额的 3.27%。
公司在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在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在本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或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
四、本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73.75 元/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36.88 元/股。
在本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或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五、本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197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计划草案时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预留激励对象指本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计划存续期间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六、本计划有效期为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和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个月。
七、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八、参与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计划。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九、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计划获取有关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十、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十一、本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划之日起 60 日内,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公告、登记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未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未授予的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失效。
十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目 录
第一章 释 义 ...... 6
第二章 本计划的目的与原则 ...... 8
第三章 本计划的管理机构 ...... 8
第四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 9
第五章 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 ...... 10
第六章 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 ...... 33
第七章 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 36
第八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 37
第九章 附则 ...... 39
第一章 释 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中孚信息、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 指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含下属子公司)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本激励计划、本计划 指
励计划(草案)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
股票期权 指
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
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和价格,授予激励对象
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该等股票设置一定期限的限售期,
限制性股票 指
在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后,方可解除限
售流通
激励对象 指 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公司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所有
有效期 指 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和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
完毕之日止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
交易日
等待期 指 股票期权授予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
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行使其所拥有的股票期权的行
行权 指 为 ,在本计划中行权即为激励对象按照本计划设定的条
件购买标的股票的行为
可行权日 指 激励对象可以开始行权的日期,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
行权价格 指 本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购买公司股票的价格
指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所必需满
行权条件
足的条件
授予价格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指 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被禁止转让、用
限售期
于担保、偿还债务的期间
指 本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后,激励对象持有的限
解除限售期
制性股票可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期间
指 根据本计划,激励对象所获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必需
解除限售条件
满足的条件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