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9 证券简称:中孚信息 公告编号:2018-068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18年6月20日
●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44.30万股
●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2.49元/股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18年6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8年6月20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
(一)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二)首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及数量
获授的限制性 占授予限制性 占目前总股本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 股票总数的比 的比例
(万股) 例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132.30 82.688% 1.621%
人员(104人)
预留 27.70 17.313% 0.339%
合计(104人) 160 100% 1.96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和红利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锁定。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 4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所示:
1、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2017年度授出,则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 4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2018年度授出,则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 5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 5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四)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17-2019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解除限售条件。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以2016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5%;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以2016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50%;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以2016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9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75%。
预留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所示:
(1)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2017年度授出,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预留限制性股票 以2016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5%;
预留限制性股票 以2016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50%;
预留限制性股票 以2016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9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75%。
(2)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2018年度授出,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预留限制性股票 以2016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50%;
预留限制性股票 以2016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9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75%;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薪酬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业绩完成率确定其解除限售的比例,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和不合格(D)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比例:
评价标准 优秀(A) 良好(B) 合格(C) 不合格(D)
标准系数 1.0 0.7 0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优秀、良好、合格,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解除限售,当期未解除限售部分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解除限售额度,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并注销。
二、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17年8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17年8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2017年8月31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四)2017年8月3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