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9 证券简称:中孚信息 公告编号:2018-066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
经2018年4月13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距离
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2,775,00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
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2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5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82,775,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32,440,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6月6日。
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6月7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6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8年6月7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
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
(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8
年6月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8年6月7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转增股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本(股)
(股) (%) (股) (%)
一、限售条件股份/非流通股 42,959,282 51.90% 25,775,569 68,734,851 51.9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9,815,718 48.10% 23,889,431 63,705,149 48.10%
三、总股本 82,775,000 100.00% 49,665,000 132,440,000 100.00%
注:因分派实施中存在进、舍位,变动后股份数量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数据为准。
七、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132,440,000股摊薄计算,2017年年
度每股净收益为0.42元。
2、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魏东晓、陈志江及济南中孚普益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本人/本单位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股份价格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持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魏东晓、陈志江、孙强、张太祥、杨伟及已从公司辞职的董事李胜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依法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述承诺不会因为本人职务的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改变。如期间公司发生过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于,则发行价相应调整。
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最低减持价格按规定做相应调整,调
整后的价格为7.88元/股。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1166号奥盛大厦2号楼16层公司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孙强、佘崇林
咨询电话:0531-66590077
传真电话:0531-66590072
九、备查文件
1、公司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分配方案、转增股本的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