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9 证券简称:中孚信息 公告编号:2018-029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0日召开的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 年度母公司税后净利润
32,410,440.83元,提取10%的盈余公积3,241,044.08元,加以前年度结转的未
分配利润36,750,750.19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5,920,146.94元。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发展良好,为积极回报股东、优化公司股本结构,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201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8277.50万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6股。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况。同意董事会提出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至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