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8 证券简称:延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2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将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4月28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7]619号文《关于核准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于2017年5月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4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85,25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37,163,915.10元后,本公司共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448,086,084.90元,扣除由本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4,054,784.9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4,031,300.00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5月23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7)第519号验资报告。
2、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20号文)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761,421股,发行价格为7.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399,999,997.48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6,799,999.96元后,本公司共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393,199,997.52元,扣除由本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536,619.5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1,663,377.94元。上述资金于2022年8月4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695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金 额
截至 2022 年 12 月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46,852,552.12
其中:用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募资资金专项账户年初余额 46,852,552.12
减:本年度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0.00
银行手续费 1,540.00
加:理财产品收益 402,567.13
利息收入 104,414.69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47,357,993.94
其中:用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35,000,000.00
募资资金专项账户年末余额 12,357,993.94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411,688,004.37元,其中,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金 额 合 计281,439,979.31 元 ( 2017 年 度 投 入22,670,984.65 元 , 2018 年 度投 入
130,361,224.98元,2019年度投入75,086,878.61元,2020年度投入31,325,514.23元,2021年度投入17,152,485.84元,2022年度投入4,842,891.00元,2023年上半年度未新增投入),历年累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合计130,248,025.06元。
2、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金 额
截至 2022 年 12 月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337,142,996.96
其中:用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300,000,000.00
募资资金专项账户年末余额 37,142,996.96
减:本年度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4,717,130.00
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和印花 103,535,965.16
税的自筹资金(注释 1)
支付发行费用尾款 12,264.15
银行手续费 1,494.83
加:利息收入 325,012.15
理财产品收益 3,906,314.52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223,107,469.49
其中:用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190,659,500.01
募资资金专项账户年末余额 32,447,969.48
注释 1:该项金额包括已置换的截至 2022 年11 月 30 日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和印花税的自筹资金,以及已置换的 2023 年上半年度每月等额置换金额。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176,578,158.74 元,其中:本年度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14,717,130.00元,累计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71,929,995.27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合计102,400,288.97 元;尚未置换的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金额为2,247,874.5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17年5月11日,公司与首次发行股票之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翔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公司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担任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国泰君安承接。鉴于上述情况,为规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翔安支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 账 号 余 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翔安支 4100028629200024234 12,357,993.94
行
备注:截至2023年6月30日尚有3500万元首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尚未到期。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
2022年8月,公司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翔安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 账 号 余 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翔安支 4100028619200196158 26,7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