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8 证券简称:延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3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谢继华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4 月 1 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 9 名。会议采用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进行。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真听取了总经理谢继华先生所作的《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
告》,认为 2022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内容,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经表决,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廖山海先生、王颖彬女士、常智华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2 年
经表决,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待报请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2 年度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保障了传统主营
业务的基本稳定。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230,401,898.05 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9,377,334.48 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2.48%,公司整体主营业务继续保持稳健发展。
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2 年
年度报告》及《2022 年年度审计报告》相关内容。
经表决,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待报请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2 年
年度报告》和《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以及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表决,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待报请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报告发表了审核意见。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2 年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相关公告。
经表决,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为激励经营班子提升业绩,以便更好地维护公司
股东利益,依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董事 2023 年的薪酬具体情况如下:
(1)独立董事津贴为 12 万元;
(2)未在公司参与企业经营的董事,2023 年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在公司担
任具体职能、管理职务的董事(包括董事长),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报酬,不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
(3)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如差旅费、办公费等)公司予以实报实销。
(4)2023 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与履职情况、诚信责任情
况、勤勉尽职情况等方面与业绩考核相关。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经表决,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待报请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报告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报告发表了审核意见。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2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相关公告。
经表决,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待报请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报告发表了审核意见。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
经表决,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待报请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申请 2023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事宜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申请 2023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事宜的公告》。
经表决,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待报请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经表决,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待报请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经表决,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待报请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计划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3 年
度外汇衍生品交易计划的公告》。
经表决,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待报请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经表决,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待报请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经表决,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待报请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了核查意见。
经表决,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谢继华、谢继权、谢影秋、
谢淑冬回避表决。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六)《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经表决,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待报请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经表决,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待报请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经表决,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待报请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聘任副董事长谢继权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其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同时,公司董事长谢继华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