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8 证券简称:延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3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拟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承办公司 2022 年度的审计、验资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及其他业务,聘期一年。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相关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
1981 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 年 12 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
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 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9 年 7 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 座 7-9 楼,首席合伙人为林宝明先生。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 59
名、注册会计师 304 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52 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 年度经审计的收 入总额为
41,455.99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9,070.2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21,593.37万元。2021 年度为 77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 8,495.43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
偿限额为 8,000 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 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
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2 名从业
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 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见生,2003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0 年起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 5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康清丽,2010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0 年起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玉,注册会计师,2014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4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 10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刘见生、签字注册会计师康清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玉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 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刘见生、签字注册会计师康清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2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1 2022 增减%
审计收费金额(万元) 190 170 -10.52%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了《关于聘任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本次聘请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情况进行了充
分了解,并对其相关资质进行了核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具有良好的诚信、足够的独立性和较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结合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未来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拟变更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且具备相关审计的资质和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审计的原则,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需要,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独立董事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符合《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结合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未来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拟变更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了《关于聘任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同意聘任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聘任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以及相关人员信息和联系方式、执业证照。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