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58 证券简称:延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7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19 号)核准,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500 万股并于 2017 年 6
月 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
持续督导期限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
尚未完结,目前广发证券仍对该募集资金项目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担任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并签订了相应保荐协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广发证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国泰君安承接。
国泰君安已委派保荐代表人陈根勇先生、黄仕宇先生(简历请见附件)担任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保荐代表人。
公司对广发证券及其委派的保荐代表人、项目团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7 日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附:保荐代表人陈根勇先生、黄仕宇先生简历
陈根勇先生,保荐代表人,经济学硕士,非执业注册会计师,13 年投行从业经验。先后负责或参与了鸿博股份、建研集团、天广消防、纳川股份、正裕工业、延江股份、松霖科技等项目的 IPO 上市业务,以及福建高速、顺发恒业、厦华电子、建研集团等项目的再融资和财务顾问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行业务经验。
黄仕宇先生,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管理学硕士,曾主持或参与了正裕工业、美思德、松霖科技等 IPO 项目,纳川股份非公开发行、正裕工业可转债等再融资项目,以及思尔特新三板推荐挂牌等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从业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