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8 证券简称:延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6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拟继续减持股份的
预披露公告
控股股东谢继华、谢继权、谢影秋、谢淑冬、谢道平、林彬彬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按照承诺,控股股东谢继华先生、谢继权先生、谢影秋女士、谢淑冬女士、谢道平先生、林彬彬女士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每年减持
分别不超过 10%,因此,自 2021 年 6 月 2 日起至 2022 年 6 月 1 日控股股东谢继
华先生、谢继权先生、谢影秋女士、谢淑冬女士、谢道平先生、林彬彬女士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能超过 15,356,25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6.7454%;本次合计拟
继续减持股份数量 15,356,1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6.7453%。【自 2020 年 6
月 2 日起至 2021 年 6 月 1 日控股股东谢继华先生、谢继权先生、谢影秋女士、谢
淑冬女士、谢道平先生、林彬彬女士合计减持股份数量公司控股股东谢继华先生、谢继权先生、谢影秋女士、谢淑冬女士、谢道平先生、林彬彬女士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1,509,950 股,占彼时公司总股本的 0.9949%,占前述承诺每年 10%额度的 14.7492%。】。
2、前述股东拟继续减持情况如下:
(1)持本公司股份 60,519,07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6.5837%)的股东谢
继华先生计划在本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或集中竞价方式(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进行;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进行)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6,142,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2.6982%);
(2)持本公司股份 30,259,5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3.2918%)的股东谢
继权先生计划在本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或集中竞价方式(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进行;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进行)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071,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3491%);
(3)持本公司股份 15,129,75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6.6459%)的股东谢
影秋女士计划在本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或集中竞价方式(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进行;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进行)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535,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6745%);
(4)持本公司股份 15,129,75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6.6459%)的股东谢
淑冬女士计划在本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或集中竞价方式(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进行;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进行)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535,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6745%);
(5)持本公司股份 15,129,75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6.6459%)的股东谢
道平先生计划在本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或集中竞价方式(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进行;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进行)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535,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6745%);
(6)持本公司股份 15,129,75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6.6459%)的股东林
彬彬女士计划在本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或集中竞价方式(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进行;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进行)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535,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6745%)。
一、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情况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披
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特定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拟继续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4),其中:股东谢继华先生计划在本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
份不超过 3,491,000 股【公司实施 2020 年度每 10 股转增 5 股的分派方案后,该股
数为 5,236,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2.3002%);股东谢继权先生计划在本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或集中竞价方式
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745,500 股【公司实施 2020 年度每 10 股转增 5 股的分派
方案后,该股数为 2,618,25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1.1501%);股东谢影秋女士计划在本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或
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872,700 股【公司实施 2020 年度每 10 股转增
5 股的分派方案后,该股数为 1,309,05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5750%);股东谢淑冬女士计划在本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872,700 股【公司实施 2020 年度
每 10 股转增 5 股的分派方案后,该股数为 1,309,05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5750%);股东谢道平先生计划在本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872,700 股【公司实
施 2020 年度每 10 股转增 5 股的分派方案后,该股数为 1,309,050 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的 0.5750%);股东林彬彬女士计划在本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872,700
股【公司实施 2020 年度每 10 股转增 5 股的分派方案后,该股数为 1,309,050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5750%)。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2021年 3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拟继续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2021 年 6 月 28 日公司收到前述股东出具的《关于减持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拟继续减持股份的告知函》,本次继续减持股份计划的期限届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期限届满。在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期间,控股股东谢继华先生、谢继权先生、谢影秋女士、谢淑冬女士、谢道平先生、林彬彬女士未减持本公司股份。
2、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进行了预先披露,拟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在本次减持股份期间,控股股东谢继华先生、谢继权先生、谢影秋女士、谢淑冬女士、谢道平先生、林彬彬女士未减持本公司股份。
二、股东拟继续减持股份计划情况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
控股股东谢继华先生、谢继权先生、谢影秋女士、谢淑冬女士、谢道平先生、林彬彬女士。
2、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 谢继华 60,519,075 26.5837
2 谢继权 30,259,500 13.2918
3 谢影秋 15,129,750 6.6459
4 谢淑冬 15,129,750 6.6459
5 谢道平 15,129,750 6.6459
6 林彬彬 15,129,750 6.6459
合 计 151,297,575 66.4591
注:表格中股东谢继华先生、谢继权先生、谢影秋女士、谢淑冬女士持股数量仅包含直接持股数量。股东谢继华先生持有上海延钗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2.0014%股权】11.02%的股份,持有上海瑙延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 1.3329%股权】16.53%的股份;股东谢继权先生持有上海延钗 17.71%的股份,持有上海瑙延 9.94%的股份;股东谢影秋女士持有上海延钗 6.00%的股份,持有上海瑙延 1.90%的股份;股东谢淑冬女士持有上海延钗 3.07%的股份,持有上海瑙延 2.33%的股份。
(二)本次拟继续减持股份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继续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
(1)本次拟继续减持股份的原因
控股股东谢继华先生、谢继权先生、谢影秋女士、谢淑冬女士、谢道平先生、林彬彬女士基于个人资金规划需求。
(2)本次拟继续减持的股份来源、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前述股东拟继续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本次拟继续减持数量如下:
拟减持股数 占公司总 占股东目前 占解除限售时
序号 股东名称 (股) 股本的比 持股总数的 股东持股总数
例(%) 比例(%) 的比例(%)
1 谢继华 6,142,500 2.6982 10.1497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