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8 证券简称:延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4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5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结合公司目前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4月28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7]619号文《关于核准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
于 2017 年 5 月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5,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 19.4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85,250,000.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37,163,915.10 元后,公司共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 448,086,084.90 元,扣除由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14,054,784.9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434,031,300.00 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上述资金于 2017 年 5 月 23 日到
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7)第 519 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预计投资规模 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年产 22,000 吨打孔无纺布项目 43,403.13 43,403.13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17 年 5 月 11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广
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翔安支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期末累计 投资进 仍需投入募
投资总额 总额 投入金额 度(%) 集资金金额
年产22,000吨打 434,031,300.00 434,031,300.00 358,367,113.30 82.57% 75,664,186.70
孔无纺布项目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及期限
截至目前,公司“年产 22,000 吨打孔无纺布项目”已通过消防验收,并于
2019 年 7 月 30 日取得厦门市翔安区建设局出具的、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消防
验收意见书》,正在进行调试试生产,募投项目后续竣工验收手续及项目投入生产经营相关的资质证书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向相关负责部门申请办理。
在本募投项目施工期间,施工方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六三”)未严格遵守双方于 2016 年 12 月 20 日签订的《建设工
程施工合同》的约定,严重延迟履行合同义务,拒绝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及齐全完
整的结算资料。因此,2019 年 9 月 9 日,公司向厦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
要求募投项目工程建设承包方中六三立即提交项目竣工内业资料,并赔偿延误工期损失费、质量整改费以及工程违约金等费用,以及提请仲裁委员会依法委托鉴
定募投项目的竣工结算总价等事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
发布的《关于提请重大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2))。该仲裁事项预
计至少要到 2020 年下半年才会有结果,届时公司将根据仲裁结果办理项目竣工结算,为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决定将募集资金投资的“年产 22,000
吨打孔无纺布项目”建设完成日期延期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三、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和项目建设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建设内容和实施主体,也未对公司募投项目投产经营、募集资金的投入及使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导致募投项目延期的仲裁事项,通过法律途径积极应对,以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仲裁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及时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四、关于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和项目建设实际情况调整募投项目完成日期,是为了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发展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也未对公司募投项目投产经营、募集资金的投入及使用产生实质性影响,同意将“年产 22,000 吨打
孔无纺布项目”的完成日期延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和延迟结算实际情况,将“年产 22,000 吨打孔无
纺布项目”完成日期延期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
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有损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切实保障项目实施质量,不会对募投项目投产经营、募集资金的投入及使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违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使用实际情况,为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将“年产 22,000 吨打孔无纺布项目”完成日期延期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和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延期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变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保护公司股东利益原则,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建设期延期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一)《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广发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5 日